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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开平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公办学校参与民办学校招生,在职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大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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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开平区教育局
关于开展公办学校参与民办学校招生,在职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大检查的通知
各学校:
为促进我区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坚决杜绝公办学校参与民办学校招生、国办教师参与民办学校教学,切实维护教育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公办学校参与民办学校招生,在职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的大检查,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检查范围
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及参与民办学校乱办班、乱招生的公办学校。
2.检查时间
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3月1日。
3.检查内容
按照国家和省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要求,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民办学校安全管理 师德建设 办学行为大检查的通知》(唐教职成函[2014]1号)文件精神,重点检查公办学校是否有违规将校舍出租给民办学校的情况,公办学校教
职工是否有参与民办学校招生和教学的情况。
4.检查形式
区教育局将组织相关人员深入民办学校进行实地检查;对民办学校教师进行留影登记,与公办教师对照。加强对公办学校及教职工的管理。严禁公办学校参与民办学校招生或将校舍出租给民办学校,公办学校教职工不得进行有偿家教,不得参与民办学校的招生和在民办学校兼职教学。结合全市开展的“强师德、优行风”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公办学校教职工有偿家教以及参与民办学校招生和教学的行为,各公办学校要高度重视,校长要严格管理本单位教职员工。对于发现公办教师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唐山市开平区教育局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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