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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经洪杯 魅力校园”摄影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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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经洪杯 魅力校园”摄影大赛的通知
全校师生:
现将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经洪杯 魅力校园”摄影大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魅力唐山 魅力校园”。借助摄影艺术展示全市教育系统的余人成果、教师和学生的现代风采,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氛围。
二、参赛对象:全市专业摄影人、摄影爱好者和全市教育系统全体干部、教师和广大师生。
三、作品要求:
1、要求原创,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反映全市校园生活、城市面貌,题材风格不限(如师生真情、运动风采、学习学习、教与学场面、校园风光等),摄影器材不限,彩色、黑白均可(组照原则上不超过5幅)。
2、只可对作品进行尺寸剪裁,不能添加虚拟素材,不得利用电脑金星后期合成虚假图片。
3、参赛作品统一为jpg格式。
4、参赛作品未以任何方式公开发表、获奖。
5、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如涉及侵权,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所有参赛者均被视为已经同意接受并遵守上述参赛规则。
参赛作品报送截止日期2013年12月31日。
四、作品评选:
大赛设校园组和社会组金奖各一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
设银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
设铜奖10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佳作奖30名,各奖励“经洪杯 魅力校园”摄影画册一本,2014年全年《唐山晚报》一份。
五、相关要求:
请各学校组织动员师生积极参赛,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参赛作品发送到电子邮箱:tazhengyong@163.com,并注明参赛作品说明、作品标题、作者单位、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纸质参赛作品邮寄至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4号《唐山晚报》美术摄影部,联系电话:0315—2834544,15531565116。电子邮件和纸质邮件请标注“经洪杯 魅力校园”字样。市教育局联系电话:2801583,2815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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