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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使用质量和奖励制度制度



标签:教育,教师

1、积极运用多媒体设备辅助教学并且效果良好的,学校给予奖励。
2、积极参加省、市、区各级组织的电教优质课、电教论文、多媒体课件、网页等评选活动的学校按获奖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
3、在每学期的信息技术水平考试中,成绩优异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在每学期的课件制作比赛中,成绩优异的给予一定奖励。
5、学校鼓励教师参加教育信息化相关知识的自修、自学,对表现突出者学校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6、学校鼓励教师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每位教师必须拿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相关等级计算机操作证,实行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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